索引號 | 11341700MB1911893J/202207-00003 | 組配分類 | 其他解讀 |
發(fā)布機構 | 宣城市文化和旅游局(宣城市廣播電視新聞出版局) | 發(fā)文日期 | 2022-07-13 17:30 |
發(fā)布文號 | 無 | 關鍵詞 | 院團,文藝,國有,深化,意見,改革,主要,機制,辦公廳,印發(fā),包括,起草,文化,實施,加強,工作,通知,貫徹,發(fā)展,省委,其他解讀 |
信息來源 | 宣城市文化和旅游局(宣城市廣播電視新聞出版局) | 主題導航 | 文化,、廣電,、新聞出版 / 公民 |
信息名稱 | 【部門解讀】《關于深化國有文藝院團改革的實施意見》政策解讀 | 內容概述 |
2021年10月23日,中共安徽省委辦公廳、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(fā)了《關于深化國有文藝院團改革的實施意見》的通知,,要求各地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,。
一,、起草背景
2020年6月,,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14次會議審議通過了《關于深化國有文藝院團改革的意見》,對進一步深化國有文藝院團改革作出安排部署,。9月,,中共中央辦公廳、國務院辦公廳印發(fā)《關于深化國有文藝院團改革的意見的通知》,,明確深化國有文藝院團改革的指導思想,、工作原則、主要目標,、重點任務和保障措施,。11月,文化和旅游部辦公廳印發(fā)《關于貫徹落實深化國有文藝院團改革的意見的通知》,,就切實做好《意見》的貫徹落實進行部署,。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,省委宣傳部,、省文化和旅游廳牽頭組成文件起草組,,具體實施意見的起草工作。
二,、起草依據
1.中共中央辦公廳,、國務院辦公廳印發(fā)《關于深化國有文藝院團改革的意見》的通知(廳字〔2020〕24號)
2. 文化和旅游部關于印發(fā)《“十四五”文化和旅游發(fā)展規(guī)劃》的通知(文旅政法發(fā)〔2021〕40號)
3. 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廳關于印發(fā)《安徽省“十四五”文化和旅游發(fā)展規(guī)劃》的通知(皖文旅發(fā)〔2021〕40號)
三、起草過程
2020年10月,,省委宣傳部召開深化國有文藝院團改革貫徹落實工作會議,研究貫徹落實《意見》及我省實施意見起草工作,。省文化和旅游廳制定了《實施意見》起草工作方案,,印發(fā)了學習貫徹《意見》的通知,制定調研方案,,對全省國有文藝院團開展調研,。在調研、座談基礎上,,形成初稿,、討論稿。分別召開市縣(區(qū))文化和旅游部門負責人、國有文藝院團負責人座談會,,形成《實施意見(征求意見稿)》,,征求意見建議后,修改形成《實施意見(送審稿)》,,2021年9月,,提請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。
四,、主要內容
《實施意見》分為總體要求,、重點任務、保障措施三個部分,。
(一)總體要求,。主要包括:指導思想、工作原則,、主要目標,。指導思想明確了我省深化國有文藝院團改革,激發(fā)國有文藝院團生機活力的思想遵循,;工作原則包括加強黨的領導,、遵循藝術發(fā)展規(guī)律、堅持社會效益優(yōu)先,、堅持以改革促發(fā)展四項原則,;工作目標主要包括建立和完善劇本質高量多、劇目紛呈多彩,、劇場布局合理,、院團人才輩出的可持續(xù)發(fā)展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,鞏固和發(fā)揮國有文藝院團舞臺藝術創(chuàng)作生產的主導地位和引領作用等目標,。
(二)重點任務,。主要包括八個方面內容:一是明確省、市,、縣(區(qū))各級國有文藝院團功能定位,。二是分類推進實施,明確保留公益性文化事業(yè)單位和已經轉企改制為演藝企業(yè)集團(公司)的國有文藝院團深化改革的路徑和目標,。三是建立健全扶持優(yōu)秀劇本創(chuàng)作的長效機制,,主要包括編制藝術創(chuàng)作規(guī)劃、完善戲劇創(chuàng)作計劃,、強化項目成果運用等機制,。四是建立健全促進劇目生產表演的有效機制,主要包括加強省內展演展示平臺建設,,推動我省地方戲曲傳承繁榮等機制,。五是加強藝術骨干的培養(yǎng)和儲備,,主要包括推動我省地方戲曲,尤其是稀有劇種等瀕危劇種保護傳承發(fā)展,,青年藝術骨干隊伍培養(yǎng)儲備等機制,。六是建立健全布局合理的劇場供應機制,主要包括健全城鄉(xiāng)統籌規(guī)劃,、存量盤活優(yōu)化,、增量不斷擴大、布局動態(tài)平衡的劇場供應機制,;七是建立健全國有文藝院團雙效統一的體制機制,,開展國有文藝院團社會效益評價考核,發(fā)揮國有文藝院團在繁榮發(fā)展社會主義文藝中的示范引領作用,。
(三)保障措施,。主要包括三個方面內容:一是加強組織領導。強化各級黨委政府對深化國有文藝院團改革的組織領導,,制定指導國有文藝院團改革發(fā)展的具體措施,。二是認真落實國家有關政策。支持國有文藝院團提升創(chuàng)作生產能力,,加強文化藝術交流,,加大政府購買國有文藝院團演出服務力度,加強對公益性演出質量和效益的考核評價等,。三是強化人才激勵,。完善人才培養(yǎng)、引進,、管理,、保障等機制,加強編劇,、作曲,、導演、演員等人才隊伍特別是青年人才的培養(yǎng)和儲備等,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