索引號 | 12341700486288437D/202304-00024 | 組配分類 | 其他解讀 |
發(fā)布機構 | 宣城市殘疾人聯合會 | 發(fā)文日期 | 2023-04-19 15:04 |
發(fā)布文號 | 無 | 關鍵詞 | 其他解讀 |
信息來源 | 宣城市殘疾人聯合會 | 主題導航 | 其他 / 殘疾人 / 其它 |
信息名稱 | 《宣城市2023年度困難殘疾人康復實施方案》政策解讀 | 內容概述 | 2023年,,宣城市殘聯牽頭,,市教體局、市公安局、市民政局,、市財政局,、市衛(wèi)健委和市醫(yī)保局聯合印發(fā)了《宣城市2023年度困難殘疾人康復實施方案》,。 |
2023年,,宣城市殘聯牽頭,市教體局,、市公安局,、市民政局、市財政局,、市衛(wèi)健委和市醫(yī)保局聯合印發(fā)了《宣城市2023年度困難殘疾人康復實施方案》?,F將有關政策解讀如下:
一、決策背景和依據
黨中央,、國務院高度關心重視殘疾人康復工作,。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努力實現殘疾人“人人享有康復服務”的目標。國家《“十四五”殘疾人保障和發(fā)展規(guī)劃》明確提出,,“加強殘疾人健康服務,、提升康復服務質量”。我市殘疾人康復事業(yè)持續(xù)進步,、殘疾人基本康復服務初步普及的同時,,殘疾人康復專業(yè)化服務能力不強、服務質量不高等發(fā)展不平衡、不充分的問題仍較突出,,與廣大殘疾人日益增長的康復需求和殘疾人康復事業(yè)高質量發(fā)展的要求相比還存在差距,。“十四五”時期,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,,進一步加強殘疾人康復服務,,提升殘疾康復服務質量,對于增強殘疾人保障和發(fā)展能力,,增進殘疾人民生福祉,,實現殘疾人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具有重要意義。
二,、制定意義
為改善困難殘疾人醫(yī)療康復狀況,,著力提高困難殘疾人社會保障和服務水平,實施困難殘疾人康復工程,,有效改善了殘疾人民生,,有力推動了社會文明進步。近年以來,,我市持續(xù)對困難精神殘疾人,、殘疾兒童分別開展藥費補貼和康復訓練等救助,減輕他們的家庭負擔,,幫助更多的殘疾人通過康復回歸社會、融入社會,。
三,、起草過程
為改善困難殘疾人醫(yī)療康復狀況,著力提高困難殘疾人社會保障和服務水平,,根據《宣城市人民政府關于建立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》(宣發(fā)〔2018〕60號),、《關于印發(fā)<2023年困難殘疾人康復工程實施方案>的通知》(皖殘聯〔2023〕10號)等文件精神,結合我市實際,,制定具體實施方案,。
四、工作目標
為我市4080名困難精神殘疾人提供藥費補助,,每人每年1000元,。為我市0-14歲,611名符合條件的視力,、聽力,、言語、肢體,、智力等殘疾兒童和孤獨癥兒童提供康復訓練救助,;為60名肢體殘疾兒童適配假肢矯形器或其他輔具提供救助。
五、主要任務
(一)困難精神殘疾人藥費補助
補助對象(以下條件需同時滿足):1.擁有我市戶籍并持有效期內精神殘疾類別殘疾人證,;2.常年服用精神疾病類藥物的殘疾人,。3.家庭困難。(由各縣市區(qū)自行確定)
補助標準及任務:2023年,,為全市4080名困難精神殘疾人進行藥費補助1000元/人/年,。
(二)殘疾兒童康復救助
補助對象:我市0-14歲殘疾兒童。
補助標準:2023年,,為我市611名符合條件的視力,、聽力、言語,、肢體,、智力等殘疾兒童和孤獨癥兒童提供康復訓練救助;為60名肢體殘疾兒童適配假肢矯形器或其他輔具提供救助,。1.康復訓練救助標準:低視力兒童補助標準為500元/人/月,,每人每年補助1個月;全盲兒童補助標準不少于1600元/人/年(限3年1次),。聽力,、言語、智力,、孤獨癥和肢體殘疾兒童補助標準不低于1300元/人/月,,生活補助標準不低于250元/人/月,每人每年補助10個月,。具體按各縣市區(qū)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實施意見執(zhí)行,。2.假肢矯形器及輔具適配救助標準:殘疾兒童適配假肢矯形器每人補助5000元,適配輔具每人補助1500元,,包含產品(材料)購置,、評估、制作,、服務費等,。
六、保障措施
(一)困難精神殘疾人藥費補助
各縣(市,、區(qū))殘聯要對上一年度受助對象進行年審,,對不符合救助條件的及時調整。
新增補助對象本人或其監(jiān)護人要向戶籍所在地鄉(xiāng)鎮(zhèn)(街道)殘聯提出申請,,填寫《困難精神殘疾人藥費補助審批表》,同時出具以下證明材料(已實行擴面或全覆蓋的地區(qū)自行確定需提供的證明材料):1.有效期內的精神類別殘疾人證,;2.精神病門診或住院治療病歷等證明材料。對個別有肇事肇禍傾向或行為,、影響社會安定,,經醫(yī)院鑒定后確系困難精神障礙患者而本人不愿意辦理殘疾人證的,,由醫(yī)院出具診斷證明、監(jiān)護人申請,、鄉(xiāng)鎮(zhèn)(街道)及以上殘聯審核,,應予納入精神殘疾人藥費補助范圍,其相關申請,、審批證明等資料應專項收集管理,。縣級殘聯負責審核,、統計匯總補助對象基本情況,,并報同級財政部門復核后,由同級財政部門負責將補助資金打卡發(fā)放至補助對象在金融機構開設的銀行賬戶并標
(二)殘疾兒童康復救助
1.康復訓練救助項目,。(1)診斷明確,、符合救助條件且有康復訓練需求的兒童,由其監(jiān)護人持戶口簿,、身份證,、殘疾人證(兒童)或醫(yī)學診斷證明,向戶籍所在地縣區(qū)殘聯提出申請,,填寫《殘疾兒童搶救性康復項目安置(轉送)考核表》,。(2)經所在地殘聯審核批準后,轉介至家長自愿選擇的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定點機構進行訓練,。
2.假肢矯形器及輔具適配項目,。(1)殘疾兒童監(jiān)護人持戶口簿、身份證,、殘疾人證(兒童)或醫(yī)學診斷證明,,向戶籍所在地縣區(qū)殘聯提出申請,填寫《殘疾兒童輔助器具適配項目申請審批表》,。(2)各縣市區(qū)殘聯具體組織篩查評估、取型,、試穿適配等工作,。
具體實施以各縣市區(qū)殘聯要求為準。
七,、政策咨詢聯系人及聯系方式
解讀部門:宣城市殘疾人聯合會
聯系人:許亮 聯系電話:0563-3031910